因洗錢防制法等附帶民訴

日期

2025-02-06

案號

HLDM-113-原附民-119-20250206-1

字號

原附民

法院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原附民字第119號 原 告 呂英誌 被 告 余毅凡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113年度原金訴字第104號) ,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 ,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6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呂秉炎 法 官 簡廷涓 法 官 邱正裕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6 日 書記官 張亦翔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