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性自主

日期

2025-02-03

案號

HLHM-113-侵上更一-2-20250203-1

字號

侵上更一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侵上更一字第2號 上 訴 人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甲 選任辯護人 吳明益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妨害性自主案件,不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中華 民國110年10月2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 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3 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張健河(主筆) 法 官 廖曉萍 法 官 詹駿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3 日 書記官 陳雅君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