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不當得利
日期
2024-11-11
案號
HUEV-113-虎簡-21-20241111-1
字號
虎簡
法院
虎尾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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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虎簡字第21號 原 告 周順隆 被 告 社團法人台灣新移民跨國婚姻媒合協會 法定代理人 陳浚清 兼 訴訟代理人 李欣嬡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3年12月4日下午3時15分進 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虎尾簡易庭 法 官 廖國勝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書記官 廖千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