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日期

2024-12-04

案號

HUEV-113-虎簡-260-20241204-1

字號

虎簡

法院

虎尾簡易庭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虎簡字第260號 原 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佩真 訴訟代理人 林余錫 被 告 陳正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4   日          虎尾簡易庭   法 官 廖國勝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6   日                  書記官 廖千慧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