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日期

2025-02-06

案號

IPCV-112-民專上更一-6-20250206-2

字號

民專上更一

法院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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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民專上更一字第6號 上 訴 人 即被上訴人 Mercedes-Benz Group AG(德商賓士集團股份有限 公司,原名Daimler AG德商戴姆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Fabian Römer Dr. Rainer Beckmann 訴訟代理人 林怡芳律師 童啟哲專利師 詹抒靜律師 被 上訴 人 即 上訴 人 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謝綉氣 上 列一 人 訴訟代理人 王雅泠律師 上列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羅閎逸律師 吳佩書律師 王文成律師 劉蘊文律師 李文賢專利師 陳學箴專利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原指定技術審 查官於民國114年1月31日歸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改指定技術審 查官高韻萍依112年8月30日修正施行前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 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 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6 日 智慧財產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汪漢卿 法 官 吳俊龍 法 官 陳端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6 日 書記官 吳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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