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

日期

2025-03-24

案號

IPCV-113-民著訴-65-20250324-1

字號

民著訴

法院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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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民著訴字第65號 原 告 華特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柯英高 訴訟代理人 陳光璞 翁林瑋律師 王佩絹律師 被 告 林雅雯 訴訟代理人 石繼志律師 江采綸律師 參 加 人 群唱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明剛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指定技術審查官馮聖 原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 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六、於查證人實施查證時提供協助。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智慧財產第二庭 法 官 林惠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書記官 余巧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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