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損害
日期
2024-12-23
案號
KLDM-113-原侵附民-5-20241223-1
字號
原侵附民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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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原侵附民字第5號 附民原告 AE000-A112564 年籍詳卷 附民被告 甲○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原侵訴字第5號妨害性自主案件,經原告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 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 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3 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王福康 法 官 李辛茹 法 官 施又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3 日 書記官 吳宣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