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

日期

2024-12-20

案號

KLDM-113-易緝-19-20241220-1

字號

易緝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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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易緝字第19號 公 訴 人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曾文良 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本件被告曾文良因侵占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 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0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周霙蘭                   法 官 鄭虹眞                   法 官 顏偲凡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0  日                   書記官 李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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