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日期
2024-10-04
案號
KLDM-113-易-688-20241004-2
字號
易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易字第688號 公 訴 人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鄭人豪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4434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案延展至民國○○○年○月○日下午四時宣判。 理 由 一、期日,除有特別規定外,非有重大理由,不得變更或延展之 ,刑事訴訟法第64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院113年度易字第688號案件,原定於民國000年00 月0日下午4時宣判,然因颱風來襲,基隆市政府宣布113年10月2、3日均停止上班上課,致本院無法依照原定期日進行宣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64條第1項之規定,延展宣判期日如主文所示。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4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陸怡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7 日 書記官 林宜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