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應執行刑
日期
2024-11-20
案號
KLDM-113-聲-1087-20241120-1
字號
聲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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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1087號 聲 請 人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盧則榮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度執聲字第71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盧則榮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有期徒刑部 分應執行壹年捌月;併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新臺幣拾萬元,如易服 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 由 一、按刑法第53條應依刑法第51條,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 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定有明文。查本件受刑人所犯附表編號9所示之罪,最後事實審法院係受刑人因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經本院以113年度金訴字第247號案件受理,於民國113年7月26日判決,且於113年8月26日確定,是以聲請人向本院聲請定應執行之刑,於法有據。 二、本件受刑人因如附表所示之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附表 所示之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應依刑法第53條規定及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故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 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0 日 刑事第四庭法 官 吳佳齡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於本件裁定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 告書狀,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臺灣高等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0 日 書記官 洪幸如 【附表】 受刑人盧則榮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洗錢防制法 洗錢防制法 洗錢防制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 併科新臺幣30000元 有期徒刑3月 併科新臺幣20000元 有期徒刑3月 併科新臺幣20000元 犯 罪 日 期 112/02/15 112/02/18 112/02/18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緝字第1605號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7890號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7890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士林地院 基隆地院 基隆地院 案 號 112年度審金簡字第268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566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566號 判決日期 112/11/03 113/01/03 113/01/03 確定判決 法 院 士林地院 基隆地院 基隆地院 案 號 112年度審金簡字第268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566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566號 確定日期 112/12/18 113/01/31 113/01/31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助字第123號(士檢113執127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250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250號 編號1~7經基隆地院113聲454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新臺幣6萬元(113執更449號) 受刑人盧則榮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4 5 6 罪 名 洗錢防制法 洗錢防制法 洗錢防制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併科新臺幣20000元 有期徒刑3月 併科新臺幣20000元 有期徒刑4月 併科新臺幣20000元 犯 罪 日 期 112/02/17 112/02/16 112/02/18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7890號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7890號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7890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基隆地院 基隆地院 基隆地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566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566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566號 判決日期 113/01/03 113/01/03 113/01/03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基隆地院 基隆地院 基隆地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566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566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566號 確定日期 113/01/31 113/01/31 113/01/31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250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250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250號 編號1~7經基隆地院113聲454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新臺幣6萬元(113執更449號) 受刑人盧則榮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7 8 9 罪 名 洗錢防制法 洗錢防制法 洗錢防制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 併科新臺幣20000元 有期徒刑3月 併科新臺幣20000元 有期徒刑4月 併科新臺幣30000元 犯 罪 日 期 112/02/16 112/02/18 112/02/16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基隆地檢112年度偵字第7890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偵字第2271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偵字第3217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基隆地院 基隆地院 基隆地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566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00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247號 判決日期 113/01/03 113/07/17 113/07/26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基隆地院 基隆地院 基隆地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566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00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247號 確定日期 113/01/31 113/08/19 113/08/26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250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437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845號 編號1~7經基隆地院113聲454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新臺幣6萬元(113執更449號) 編號9~10經原審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新臺幣4萬元 受刑人盧則榮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0 (以下空白) 罪 名 洗錢防制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併科新臺幣20000元 犯 罪 日 期 112/02/15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偵字第3217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基隆地院 案 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247號 判決日期 113/07/26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基隆地院 案 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247號 確定日期 113/08/26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備 註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845號 編號9~10經原審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新臺幣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