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

日期

2024-10-20

案號

KLDM-113-訴-51-20241020-1

字號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51號 公 訴 人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靖傑 上列被告因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本件被告黃靖傑因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 序起訴,而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0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李辛茹 法 官 鄭虹               法 官 施又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4  日 書記官 李品慧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