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0-28
案號
KLDM-113-附民-484-20241028-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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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484號 附民原告 曹恒碩 附民被告 林馨香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現在本院審理中( 113年度金訴字第271號),原告為該案之被害人,對之提起損害 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 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 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8 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王福康 法 官 李辛茹 法 官 施又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8 日 書記官 吳宣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