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1-27
案號
KLDM-113-附民-560-20241127-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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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560號 原 告 解秋蘭 被 告 韓德龍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基簡字第1255號過失傷害案件(本院裁 定改依簡易判決處刑程序前為本院113年度易字第616號),經原 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 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 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7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呂美玲 法 官 鄭富容 法 官 李謀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7 日 書記官 陳維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