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1-29

案號

KLDM-113-附民-640-20241129-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640號 附民原告 賴雲雀 附民被告 戴恒桂 上列被告因民國113年度易字第651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 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 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劉桂金 法 官 李岳 法 官 陸怡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30 日 書記官 周育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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