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2-04
案號
KLDM-113-附民-760-20241204-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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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760號 原 告 甲○○ 被 告 乙○○ 被 告 丙○○ 被 告 徐姓少年(年籍詳卷) 被 告 徐姓少年之法定代理人(年籍詳卷)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原訴字第12號傷害等案件,經原告提起 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 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4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曾淑婷 法 官 呂美玲 法 官 李謀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4 日 書記官 陳維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