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5-01-16
案號
KLDM-113-附民-924-20250116-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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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924號 原 告 黃馨雨 被 告 蘇柏源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金訴第715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 原告於辯論終結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 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 段,將原告所提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6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吳佳齡 法 官 顏偲凡 法 官 鄭虹眞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6 日 書記官 陳冠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