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5-02-27
案號
KLDM-113-附民-983-20250227-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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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983號 原 告 陳盈靜 陳均煒 被 告 賴基鑫 (現因另案於法務部○○○○○○○○ 羈押中) 賴韻如 上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本院113年度易字第930號),經原告提 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 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 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7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王福康 法 官 施又傑 法 官 石蕙慈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7 日 書記官 楊翔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