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1-21

案號

KLDV-113-基建小-8-20241121-2

字號

基建小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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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基建小字第8號 原 告 鼎邦國際室內裝修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東延 被 告 基隆市立建德幼兒園 翁錦華 郭欣怡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愷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高偉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             書記官 王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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