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借款

日期

2024-11-25

案號

KLDV-113-基簡-879-20241125-1

字號

基簡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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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民事判決 113年度基簡字第879號 原 告 新北市萬里區漁會 法定代理人 林榮欽 訴訟代理人 陳佑明 楊秀芬 被 告 陳虹蘭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1月11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136,059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暨違約 金。 訴訟費用新臺幣1,440元由被告負擔,並自本判決確定翌日起至 清償日止,加給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136,059元為原告預供擔保 ,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 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第385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准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110年2月2日向原告簽訂農業發展基 金貸款,借貸新臺幣(下同)400,000元,雙方約定,利息按農業部(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規定週年利率百分之1.04計算,如上開利率調整時,同意隨同調整,被告應自借款日起,依上揭利率按月繳納利息、本金(每月1期,分60期平均攤還);倘遲延還款即喪失期限利益,本息視為全部到期,且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逾期本金改按全國農業金庫基準利率加一成計算利息,逾期利息則以相同標準計收違約金,逾期超過6個月者,逾期本金改按全國農業金庫基準利率加二成計算利息,逾期利息則以相同標準計收違約金。詎被告自113年6月2日起即未按時攤還本息,尚欠如主文第1項所示本金、利息、違約金未償,爰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之所示。 二、被告經本院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 狀為任何聲明及陳述。 三、本院得心證之理由   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與其主張相符之農業發展基 金貸款借據、農業發展基金貸款約定書、全國農業金庫利率查詢資料、新北市萬里區漁會放款戶資料一覽表等件為證(見本院卷第19至25頁);而被告經合法通知,並未到庭爭執,亦未提出書狀表明證據或有利於己之答辯,本院綜合上開證據調查結果,自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實。又按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但約定利率較高者,仍從其約定利率;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民法第474條第1項、第478條前段、第233條第1項、第250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從而,揆諸前揭規定及說明,原告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1項之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本件第一審裁判費為1,440元,此外別無其他費用支出,是 本件訴訟費用額確定為1,440元,爰依職權確定前開訴訟費用由敗訴之被告負擔。另依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1項及其他裁判確定之訴訟費用額,應於裁判確定之翌日起,加給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3項規定甚明,爰依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3項規定,諭知被告應就訴訟費用加給自本判決確定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五、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1項規定之適用簡易訴訟程序 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爰依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同法第436條第2項準用第392條第2項規定,依職權宣告被告如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核 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逐一論述,併此敘明。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5  日          基隆簡易庭法 官 黃梅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對於本件判決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 書狀,上訴於本院合議庭,並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具繕本。如 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5  日                書記官 謝佩芸 【附表】 利息 違約金 計算本金 期間 利率 (週年利率) 計算本金 期間 利率 (週年利率) 新臺幣136,059元 自民國113年6月2日起 至民國113年12月1日止 3.6399% 左列期間之利息 自民國113年7月3日起至民國114年1月2日止 3.6399% 自民國113年12月2日起 至清償日止 3.9708% 自民國114年1月3日起至清償日止 3.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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