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表異議之訴

日期

2024-11-01

案號

KLDV-113-訴-514-20241101-1

字號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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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514號 原 告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佳曉 訴訟代理人 兼送達代收人盧冠廷 被 告 黃明君 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0月24日 言詞辯論終結,原定於民國113年10月31日上午11時宣判,因遇 康芮颱風,基隆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 規定,展延宣判期日為113年11月1日上午11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民事第二庭法 官 林淑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書記官 白豐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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