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1-01

案號

KLDV-113-除-30-20241101-2

字號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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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30號 聲 請 人 苗華安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0月21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不慎遺失如附表所示之股票,業經 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2號裁定公示催告,並於民國113年5月6日公告於司法院網站,因申報權利期間已經屆滿,無人依法主張權利,為此聲請除權判決等語。 二、查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2號裁定 公示催告,並於113年5月6日公告於司法院網站,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3年8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卷宗查明屬實,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湘琳                   法  官 林淑鳳                   法  官 姜晴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書 記 官 林煜庭 附表:113年度除字第30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1 中華貿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081ND0000000-0 1張 1000股 2 中華貿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081ND0000000-0 1張 1000股 3 中華貿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081ND0000000-0 1張 1000股 4 中華貿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081ND0000000-0 1張 1000股 5 中華貿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081ND0000000-0 1張 1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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