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5-03-31

案號

KLDV-114-除-8-20250331-1

字號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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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8號 聲 請 人 理想體育用品社 法定代理人 黃哲誠 代 理 人 饒琴如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人陳稱:聲請人因遺失如附表所示之支票4紙,業 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53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並於民國113年12月17日登載於司法院網站,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為此聲請宣告該支票無效等情。 二、經查,上開支票業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53號公示催告 在案,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4年3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二庭法 官 曹庭毓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羅惠琳 附表:114年度除字第8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受款人 發票日 (民國) 票面金額 (新臺幣) 支票號碼 備考 01 理想體育用品社 合作金庫東基隆分行 星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11月25日 6,610元 FQ0248488 支票 02 理想體育用品社 合作金庫東基隆分行 台灣亞瑟士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11月30日 38,739元 FQ0248489 支票 03 理想體育用品社 合作金庫東基隆分行 佐儀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12月31日 10,090元 FQ0248491 支票 04 理想體育用品社 合作金庫東基隆分行 全穎運動用品有限公司 113年11月30日 19,190元 FQ0248499 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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