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人事行政事務

日期

2024-12-25

案號

KSBA-110-訴更一-13-20241225-4

字號

訴更一

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0年度訴更一字第13號 上 訴 人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代 表 人 王志平 訴訟代理人 周元培律師 洪郁婷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張家偉等間有關人事行政事務事件,對 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24日本院110年度訴更一字第13號判決提起 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1項規定,按同法 第98條第2項金額,加徵裁判費二分之一,合計新臺幣6,000元, 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 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 審判長法官 孫 國 禎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 書記官 周 良 駿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