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0-14
案號
KSBA-111-訴更一-10-20241014-1
字號
訴更一
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摘要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1年度訴更一字第10號 原 告 陳文德(被選定人) 陳金德(被選定人) 被 告 內政部 代 表 人 劉世芳 訴訟代理人 朱鍊 蔡曜安 廖佳展 上列當事人間土地徵收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4 日 法官 邱 政 強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黃 玉 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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