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1-26
案號
KSBA-111-訴-389-20241126-1
字號
訴
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摘要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1年度訴字第389號 原 告 歐在正 被 告 高雄市三民戶政事務所 代 表 人 張安君 訴訟代理人 方明富 李冠慧 上列當事人間戶籍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6 日 法官 曾 宏 揚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7 日 書記官 林 幸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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