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

日期

2024-11-15

案號

KSBA-112-訴-434-20241115-1

字號

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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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 112年度訴字第434號 原 告 趙振棋 訴訟代理人 郭泓志 律師 陳婉瑜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代 表 人 楊欽富 訴訟代理人 余佩君 黃鈺純 林煒程 上列當事人間建築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及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審判長法官 林 彥 君 法官 廖 建 彥 法官 黃 奕 超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書記官 蔡 玫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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