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救助

日期

2024-10-30

案號

KSBA-113-救-45-20241030-2

字號

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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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 113年度救字第45號 抗 告 人 施勝民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國立高雄大學間訴訟救助事件,對於中華 民國113年9月25日本院113年度救字第45號裁定提起抗告,依行 政訴訟法第49條之1第6項第1款,固無須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然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 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抗告,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30 日 審判長法 官 林 彥 君 法 官 廖 建 彥 法 官 黃 堯 讚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書記官 林 映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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