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1-20

案號

KSDM-112-審交附民-242-20241120-1

字號

審交附民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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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審交附民字第242號 原 告 沈榮國 訴訟代理人 陳建誌律師 被 告 陳祥瑋 金多玉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KSZ00000000000號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陳瑩琇 高雄市○○區○○路000巷000號 上 二 人 訴訟代理人 趙豫正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審交易字第407號過失重傷害案件,經原 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 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 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0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黃蕙芳 法 官 黃政忠 法 官 翁碧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0 日 書記官 陳郁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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