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等
日期
2024-12-17
案號
KSDM-113-易-568-20241217-1
字號
易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易字第568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宇斌 上列被告因侵占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226 0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被告張宇斌因侵占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嗣被告自白 犯罪,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7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 法 官 林書慧 法 官 丁亦慧 法 官 何一宏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7 日 書記官 沈佳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