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日期

2024-11-04

案號

KSDM-113-聲-1821-20241104-1

字號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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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1821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蕭崇得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執聲字第168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蕭崇得犯如附件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件附表一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又犯如附件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 附件附表二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蕭崇得(下稱受刑人)因犯詐欺罪, 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件附表一、二,應依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得易科罰金之罪與 不得易科罰金之罪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數罪併罰,有二以上裁判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刑,刑法第50條、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次按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有明文。另依刑法第53條所定,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亦有明定。再者,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並非概無拘束。依據法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限;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是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固屬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然仍應受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之拘束。 三、經查,受刑人所犯如附件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先後經法院 判處如附件附表一、二所示之刑,並分別於附件附表一、二所載之日期確定在案,且受刑人所犯如附件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均分別係於最先之判決確定日(附件附表一為民國111年11月4日,附件附表二為112年10月12日)以前所犯,此有各該刑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件附卷可考。經核本院為上開案件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且本件係受刑人請求檢察官就附件附表一編號1、2、8所示得易科罰金之罪與附件附表一編號3至7、9、10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有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受刑人是否同意聲請定執行刑調查表在卷可查,是依刑法第50條第2項規定,此部分自不受同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1款規定之限制。故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為正當,應予准許。另受刑人所犯如附件附表一編號1至9之罪,曾經本院以113年度聲字第30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4月確定;附件附表二編號1至4之罪,曾經本院以113年度聲字第31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亦有上開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該刑事裁定在卷可稽。故依前揭說明,本院就附件附表一、二所示案件再分別為定應執行刑之裁定時,自應受前開各該裁判所定應執行刑之內部界限拘束,即不得重於前開附件附表一、二曾定應執行刑各罪之應執行刑與附件附表一、二其餘各罪所示刑度加計之總和。 四、經本院將聲請人之聲請書繕本寄送予受刑人,並以書面方式 徵詢受刑人對於本件定應執行刑之意見,受刑人表示:希望法院從輕定刑等語,此有本院113年9月23日雄院國刑儒113聲1821字第1131018909號函、送達證書、本院定應執行刑案件受刑人意見調查表等在卷可參(本院卷第43-47頁)。 五、爰斟酌受刑人陳述之意見,及受刑人所犯分別為施用第二級 毒品、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過失傷害、肇事致人受傷逃逸等罪,部分之罪的犯罪手段、情節與罪質類同,再衡諸受刑人各次犯行犯罪時間、侵害法益、各次犯行對於法秩序呈現之輕率態度、對於社會整體之危害程度,與受刑人仍有復歸社會之需要、刑罰之邊際效益遞減、痛苦程度遞增,兼衡責罰相當與刑罰經濟之原則等一切情形,就附件附表一、二之罪分別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並就附件附表二有期徒刑部分,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 第5款、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翁瑄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書記官 張婉琪 附件:受刑人蕭崇得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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