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醫師法等
日期
2024-12-13
案號
KSDM-113-醫訴-3-20241213-1
字號
醫訴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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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醫訴字第3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蔡素鳳 選任辯護人 劉怡廷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醫師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 字第4016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 理 由 一、辯論終結後,遇有必要情形,法院得命再開辯論,刑事訴訟 法第291條定有明文。查被告蔡素鳳因違反醫師法等案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3年11月26日辯論終結,茲因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依上開規定,裁定再開辯論,並定於114年1月21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刑事第一法庭行審判程序。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3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芸珮 法 官 王冠霖 法 官 張瀞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3 日 書記官 張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