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保固責任

日期

2024-11-26

案號

KSDV-109-建-39-20241126-1

字號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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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建字第39號 原 告 財團法人高雄美國學校 法定代理人 黃仁杰 訴訟代理人 吳小燕律師 吳文賓律師 輔 佐 人 李偉誠 被 告 大博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博文 訴訟代理人 王治華律師 何宗翰律師 楊申田律師 輔 佐 人 謝孟志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保固責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事項(另以函文通知兩造補正),爰裁定再 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6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謝宗翰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6  日                書記官  張家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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