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
日期
2024-10-22
案號
KSDV-113-補-1337-20241022-1
字號
補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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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補字第1337號 聲 請 人 全立五金彈簧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月珍 代 理 人 鄭伊鈞律師 陳錦昇律師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周呈輝間聲請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事 件,聲請人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9第 4項第6款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茲依民事訴 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2 日 民事審查庭 法 官 楊佩蓉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2 日 書記官 卓榮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