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捐助章程
日期
2024-11-11
案號
KSDV-113-補-1491-20241111-1
字號
補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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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補字第1491號 聲 請 人 吳文德 上列聲請人聲請變更捐助章程事件,聲請人聲請未據繳納裁判費 。查本件係因非財產權關係而為聲請,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 項規定,應徵聲請費用新臺幣1,000元。茲依非訟事件法第26條 第1 項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 ,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民事審查庭 法 官 楊佩蓉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書記官 邱靜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