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不當得利
日期
2025-03-25
案號
KSDV-113-訴-1369-20250325-2
字號
訴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369號 上 訴 人即 原 告 邱文章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邱芳玲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上訴人對 於民國114年2月18日本院113年度訴字第1369號第一審判決提起 上訴。經查,其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875,000元,應徵第 二審裁判費17,460元,此為法定必備之程序,然未據上訴人繳納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 5日內,向本院如數補繳,如逾期未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另上訴人應補正上訴理由。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5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綉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5 日 書記官 張傑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