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日期
2024-11-01
案號
KSDV-113-重訴-248-20241101-2
字號
重訴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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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訴字第248號 原 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佩真 訴訟代理人 許平 被 告 欣禧鋼鐵貿易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人 廖國仲 被 告 廖國仲 吳佳靜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0月22日言 詞辯論終結,原定113年10月31日下午5時宣判,惟遇颱風來襲, 停止上班上課,故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規定,展延宣判期 日為113年11月1日上午11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民事第五庭法 官 賴寶合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書記官 卓榮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