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1-29
案號
KSDV-113-除-278-20241129-1
字號
除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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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278號 聲 請 人 劉秀華 代 理 人 劉正峰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1月26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上開股票業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1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3年10月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及提出系爭股票。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第三庭法 官 林綉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張傑琦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股數 備考 001 台灣達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4473-0 股票 1000 更名轉換為達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轉換至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