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1-29

案號

KSDV-113-除-278-20241129-1

字號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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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278號 聲 請 人 劉秀華 代 理 人 劉正峰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1月26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上開股票業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1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3年10月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及提出系爭股票。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第三庭法 官 林綉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張傑琦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股數 備考 001 台灣達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4473-0 股票 1000 更名轉換為達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轉換至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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