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5-01-16
案號
KSDV-113-除-338-20250116-1
字號
除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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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338號 聲 請 人 黃正園 上列當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月9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82號裁定公示催 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 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6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怡蓉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1 第一伸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2-NX-072318-5 股票 1 356 本判決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