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2-24

案號

KSDV-113-除-339-20241224-1

字號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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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339號 聲 請 人 黃妙珍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上開股票業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9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3年12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及提出系爭股票。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昆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4  日               書記官 吳綵蓁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ND-00123638-2 股票 1 1000 002 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ND-00123639-4 股票 1 1000 003 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NX-00003793-6 股票 1 798 004 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NX-00005646-6 股票 1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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