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捐助章程
日期
2025-02-07
案號
KSDV-114-法-1-20250207-1
字號
法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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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法字第1號 聲 請 人 陳進鄉 上列聲請人聲請法人捐助章程變更事件,雖已據繳納聲請費新臺 幣(下同)1000元,惟查本件係因非財產權關係而為聲請,依非 訟事件法第14條第1項及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及強 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第5條等規定,應徵收聲請費用新 臺幣1,500元。茲依非訟事件法第26條第1項規定,限聲請人於收 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再行補繳500元,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楊景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7 日 書記官 黃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