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迴避

日期

2025-01-06

案號

KSDV-114-補-36-20250106-1

字號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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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補字第36號 聲 請 人 富百企業行 法定代理人 陳玟潔 聲 請 人 黃郁惠 共 同 代 理 人 陳崇善律師 聲請人與相對人陳文成間聲請迴避事件,聲請人聲請未繳納裁判 費。查本件聲請人聲請法官迴避,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9第2 項第1款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 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 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6 日 民事審查庭 法 官 楊佩蓉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6 日 書記官 卓榮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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