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5-02-27

案號

KSDV-114-除-22-20250227-1

字號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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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22號 聲 請 人 沈崑銘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2月20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247號裁定公示催 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7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怡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7  日                書記官 陳日瑩 附表:  發票人 受款人 付款人 票面金額 (新臺幣) 發票日 支票號碼 沈崑銘 士弘五金有限公司 玉山商業銀行前鎮分行 82,800元 113年8月5日 AJ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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