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假扣押查封登記

日期

2025-01-21

案號

KSEV-113-雄簡-2609-20250121-1

字號

雄簡

法院

高雄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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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雄簡字第2609號 原 告 呂國慶 訴訟代理人 周志龍律師 被 告 周重興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假扣押查封登記事件,因原告請求事項尚待釐 清,應再開言詞辯論,爰定於民國114年2月7日上午9時30分在本 院簡易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1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張浩銘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1 日 書 記 官 林家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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