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日期
2025-03-17
案號
KSEV-113-雄簡-2859-20250317-1
字號
雄簡
法院
高雄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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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雄簡字第2859號 原 告 黃琳育 被 告 劉冠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2月 1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50,000元,及自民國113年11月17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二、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3分之2,餘由原告負擔。 四、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50,000元為原告 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五、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 各款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兩造曾為夫妻關係,於民國000年0月00日結婚, 期間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於000年0月0日兩願離婚。兩造在離婚後之112年11月11日因未成年子女探視問題以LINE語音通話方式討論時,被告竟以三字經「你娘雞掰」、「幹你祖媽」辱罵原告;又在112年12月12日兩造家人一同討論未成年子女探視問題時,被告以「你拉什麼!你拉什麼!你拉什麼!你兒子嗎?你拉什麼!你不爽你打電話」話語貶損原告之人格,顯已構成對原告人格法益之不法侵害,且已達情節重大之程度自。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規定,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等語。並聲明:㈠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4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㈡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三、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為任何聲明或陳 述。 四、得心證之理由: ㈠原告主張主張上開事實,業據原告提出錄音檔、臺灣高雄少 年及家事法院113年度家護抗字第34號民事裁定等件為證,並經本院勘驗原告所提出之錄音檔,內容分別如附表1、2所示,確實包含「你娘雞掰」、「幹你祖媽」、「你拉什麼!你拉什麼!你拉什麼!你兒子嗎?你拉什麼!你不爽你打電話」等語明確,復參酌被告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而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者,依民事訴訟法第280 條第3 項準用第1項之規定,視同自認,是原告之主張自堪信為真實。 ㈡本件被告以附表1所示言詞指稱原告,觀諸被告所言多有直接 以女性性器官「雞掰」指稱原告,還有「幹你祖媽」之言詞,其所言極具不堪、侮辱、蔑視之情形,並反覆將原告比擬為非人或簡化為女性性器官,貶抑原告人格,其羞辱、騷擾性質意味濃厚,衡情實難為一般人所能忍受,確已達貶損原告個人對自己內在價值之評定,致貶損原告之人格及社會評價,侵害原告之名譽權,其精神上自受有相當之痛苦,則原告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即屬有據。惟被告所為附表2所示言詞係「你拉什麼!你拉什麼!你拉什麼!你兒子嗎?你拉什麼!你不爽你打電話」,並無何貶損之意,難認有何貶損原告人格之處,是原告主張此部分意貶損原告人格,即非可採。 ㈢按慰藉金之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 必要,其核給之標準固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可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其金額是否相當,自應依實際加害情形與被害人所受之痛苦及雙方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關係決定之。本件被告以附表1所示言論辱罵原告,致貶損原告之人格及社會評價,侵害原告之名譽權,其精神上自受有相當之痛苦,則原告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即屬有據。本院審酌兩造稅務電子閘門所得調件明細表所示資力狀況,並參酌被告上開侵權行為之手段、情節、原告所受精神上痛苦之程度,及兩造之身分、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認原告對被告請求精神慰撫金以50,000元為適當。逾此部分之請求,則屬無據,應予駁回。 五、綜上所述,原告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 文第1項所示之金額及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六、本件原告勝訴部分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1項訴訟適用簡 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規定,依聲請宣告被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至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失所依附,應予駁回。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7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周子宸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 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7 日 書 記 官 羅崔萍 附表1 檔案名稱(112年11月11日) 勘驗內容 00000000語音檔(1) 你不要跟我說這樣就睡著了 孩子帶過來 換拎北不要接電話試試看 00000000語音檔(2) 我再跟妳說一次 拎北ㄎㄚˋ電話給妳 是要跟小孩講話 妳在哪妳娘機掰都不關我的事情 這樣妳聽有沒 拎北要尬小孩講話 不是跟妳講話 拎北在問什 妳不用答話啦 妳聽有沒啦 00000000語音檔(3) 你娘雞掰我真的覺得這個孩子很可憐 拎北要跟他講話妳就在旁邊插嘴 妳現在是在插三小我問哩啦 我問哩現在是在插三小啦 00000000語音檔(4) 現在出來妳如果現在聽不爽都約出來 00000000語音檔(5) 你娘雞掰每次打給妳都沒辦法跟小孩講話 妳現在是怎樣你娘雞掰 妳準三小 拎北問妳!幹你祖媽 換作是妳妳會不會不爽 我問哩啦 不然叫妳爸媽出來 00000000語音檔(6) 現在跟拎北 說9點洗完澡就睡了 都馬玩到9點半馬上睡 我第一天認識嗎啊機掰當我三歲嗎 很好玩嗎 拎北現在問你有很好玩嗎 00000000語音檔(7) 一次兩次沒關係 妳娘機掰哩歸剛欸啦 幹你娘妳現在是怎樣 我看孩子不對嗎 00000000語音檔(8) 現在說的一字一句拎北負責 你娘雞掰 誰說我說的如果不對的沒理的 現在出來 附表2 檔案名稱(112年12月12日) 勘驗內容 00-00-00(0) 你拉什麼!你拉什麼!你拉什麼!你兒子嗎?你不爽你打電話 有其他人聲,似在討論小孩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