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公示送達

日期

2025-03-26

案號

KSEV-114-雄司補-30-20250326-1

字號

雄司補

法院

高雄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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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雄司補字第30號 聲 請 人 同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昭正 相 對 人 陳龍雄 一、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聲請公示送達事件,聲請人僅繳納聲 請費新台幣(下同)1,000元,依民國000年0月0日生效之民事非訟徵收費用標準表,尚須補繳聲請費500元,茲依同法第26條第1 項之規定,命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二、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6 日 高雄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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