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等

日期

2024-12-31

案號

KSHM-113-金上訴-622-20241231-1

字號

金上訴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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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622號 上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俊誠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 院113年度金簡上字第13號,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第一審判決, 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 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114年1月15日11時2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 ,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唐照明 法 官 葉文博 法 官 林家聖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書記官 王秋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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