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土地等

日期

2024-12-12

案號

KSHV-112-重上更一-20-20241212-1

字號

重上更一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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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重上更一字第20號 上 訴 人 鄒佳發 訴訟代理人 周振宇律師 被上訴人 丞彥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銘彥 訴訟代理人 許泓琮律師 曾昱瑄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土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2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郭宜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2  日                    書記官 吳新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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