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讓房屋

日期

2025-03-27

案號

KSHV-113-重上-28-20250327-1

字號

重上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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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上字第28號 上 訴 人 藍心彤 訴訟代理人 陳秋汝律師 陳欽煌律師 吳哲華律師 被 上訴 人 林金鈴 訴訟代理人 陳松甫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7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楊淑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7  日                    書記官 李佳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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