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
日期
2024-11-18
案號
KSTA-112-簡-69-20241118-2
字號
簡
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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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2年度簡字第69號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朱正方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間全民健康 保險事件,對於本院民國113年10月18日112年度簡字第69號判決 提起上訴。按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第2項規定,加徵裁判 費二分之一,為行政訴訟法第236條準用第98條之2第1項規定。 查上訴人不服上開判決提起上訴,然未據繳納裁判費,茲限上訴 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上訴裁判費新臺幣3,000元,逾 期未繳裁判費或補正不全,即以裁定駁回之。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 法 官 蔡牧玨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 書記官 駱映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