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停止執行

日期

2025-01-14

案號

KSTA-113-監停-4-20250114-3

字號

監停

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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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3年度監停字第4號 抗 告 人 即 聲請人 謝清彥 現於法務部○○○○○○○執行中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法務部○○○○○○○間聲請停止執行事件,對 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5日本院113年度監停字第4號行政訴訟裁定 提起抗告。查本件抗告,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4及監獄行刑法 第114條第1項規定,應徵抗告費新臺幣5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 ,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 回抗告,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4 日 法 官 李明鴻 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7 日 書記官 吳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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